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42.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 184,26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 141.51万元)1,596.7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82,663.2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20年 11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92.7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170.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 号)。
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72.92 万元,2023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8.92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170,863.3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8.18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2,805.3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5.31 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 万元,定期存款 11,5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分别
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
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2023年12月31日 备注
余额
工行临海支行 华海生物 1207021129200777750 1,553,112.98 活期存款
工行临海支行 华海生物 1207021114200046460 115,000,000.00 定期存款
工行临海支行 华海生物 1207021114200046584 0.00 7天通知
存款
合计 116,553,112.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0.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2 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0 月末,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到期、未归还
完毕。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工作变动及疏忽,导致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150 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0.624%)未在最后还款期限日(2024 年2 月 1日)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自查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归还了该部分募集资金。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资和建设。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海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