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一)公司股本变更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开发行 1,842.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4,260.00 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华
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 日,并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间,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441 股,
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441 股。(公司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0 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相关章程修订情况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更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 27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合计 96.8 万股。
(二)根据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
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基于此,公司根据相关制
度规则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上述相关事项的内容做如下修订: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83,474,646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82,507,087 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83,474,646 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82,507,087 股。
…… ……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并影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并
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1 年 7 月,公司 2021 年限 影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2021 年 7 月,公司 2021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增加股份 37,145,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增加股份
股;2022 年 5 月,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7,145,000 股;2022 年 5 月,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
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增加股份 3,945,440 股;2022 年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增加股份
6 月,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 3,945,440 股;2022 年 6 月,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
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2,228,500 股。上述事项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0,000 万 股 增 加 为 12,228,500 股;2023 年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1,483,474,646 股。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6.8
万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00 万股增
加为 1,482,507,087 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