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能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赖小平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