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下称“《权利登记公告》”),相关案件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相关案件将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4 月 16 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美药业”)
关注到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权利登记公告》。
根据《权利登记公告》,2021 年 4 月 8 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称接受了黄梅香等 56 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中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据此,特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相关《权利登记公告》内容详见“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网站。
公司将积极应诉,做好与广州中院的沟通工作,妥善安排诉讼相关事务。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