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2015年12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仅向公众提供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内容。员工持股计划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员工持股计划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本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
5、本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设立时的份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份,对应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6、公司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广发原驰·康美药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6,464,124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认购的计划权益所对应的股票总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8、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5.47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15.4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前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9、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广发原驰·康美药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广发原驰·康美药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如因资产管理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解锁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向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2、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释义......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认购情况......8
三、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9
四、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10
五、管理模式......11
六、管理机构的选任......11
七、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2
八、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13
九、持有人代表......16
十、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7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8
十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20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2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康美药业、公司、 指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
指
持股计划、本计划 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划管理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 指 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广
资产管理计划 指 发原驰·康美药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
指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康美
标的股票 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持有人或委托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核委员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指导意见》 指 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参加对象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出具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
公司员工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具体出资
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出资额 对应认购非公开发行 所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许冬谨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500 969,619 15%
2 邱锡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646,412 10%
3 李建华 副总经理 5,000 3,232,062 50%
4 林国雄 副总经理 1,000 646,413 10%
5 韩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