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5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锡江、董事会秘书安民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司针对《决定》提及的问题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甘肃监管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间形成了《方大炭素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现提交监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整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的《整改报告》如实反映了整改工作内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监事会建议加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相关规则的理解及认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
监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方大炭素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