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12月2日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三)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涉及人员1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人员信息
(一)项目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杨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方大炭素管理层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
量等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相同,分别为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 年 12 月 2 日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