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1-01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为 3,805,970,368 股。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舒文波先生,监事张子荣先
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博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63.93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舒文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138.638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64%。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监事张子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
李晶女士、安民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舒文波先生,监事张子荣先生,高级
管理人员李晶女士、安民先生的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闫奎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117,199 0.0556% 其他方式取得:2,117,199 股
舒文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486,380 0.0391% 其他方式取得:1,486,380 股
张子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1,200 0.0021% 其他方式取得:81,200 股
李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35,680 0.0482% 其他方式取得:1,835,680 股
安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8,902 0.0031% 其他方式取得:118,902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价
减持总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期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金额
称 量(股) 例 间 式 (元/ 况 量(股) 比例
(元)
股)
2020/12
/21~ 集中竞 未完成:
闫奎兴 0 0% 0-0 0 2,117,199 0.0556%
2021/2/ 价交易 529,299 股
18
2020/12
/21~ 集中竞 6.55- 未完成:
舒文波 100,000 0.0026% 721,000 1,386,380 0.0364%
2020/12 价交易 7.25 271,595 股
/31
2020/12
/21~ 集中竞 未完成:
张子荣 0 0% 0-0 0 81,200 0.0021%
2021/2/ 价交易 20,300 股
18
2020/12
/21~ 集中竞 未完成:
李晶 0 0% 0-0 0 1,835,680 0.0482%
2021/2/ 价交易 458,920 股
18
2020/12
/21~ 集中竞 未完成:
安民 0 0% 0-0 0 118,902 0.0031%
2021/2/ 价交易 29,725 股
18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舒文波先生此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 万股,公司其他董监高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监高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