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1-01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窗口期误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方大炭素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董事长党锡江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近日接党锡江先生通知,其因履行前述增持计划,误于窗口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党锡江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6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016%,平均成交价格为 8.26 元/股,成交金额为 49.56 万元。因公司预
约2020 年年报的披露时间为 2021 年4月 8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党锡江先生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二、 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处理情况
党锡江先生认识到其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此次窗口期增持的 60,000 股股票,党锡江先生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承诺加强对相应监管措施的学习,严格管理自身股票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党锡江先生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