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事项背景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蓝海临空”)8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厚朴”),转让价款为312,393,620.5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武汉蓝海临空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9)。
二、交易进展
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继续的履行。该协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宜。
三、《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方: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称“甲方”);
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称“乙方”)。
1、甲、乙双方于2018年7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将其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协议继续的履行。
2、甲方应将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定金合计8,530万元,一次性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此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原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原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原协议存续期间及原协议终止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价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违约责任。
4、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终止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权转让是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解除,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宜,相关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