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 基础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
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或“公司”)及海航基础的 20 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
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 时
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海南高院主持,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合议庭介绍案件受理及管理人指定情况;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联合工作组作债务人企业自行管理情况报告;管理人作债务人企业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进行说明;管理人报告管理人费用及报酬收取方案;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及债权人代表发言。同时,管理人回答部分债权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在海南高院的指导下,海航基础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既定会议议程。本次会议不涉及表决事项。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将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上述子公司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运营安全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