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莹:______________
张斌: ______________
涂家生: ______________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