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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3 沪市 联环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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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3: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600513: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1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2021年9月22日已增持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1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2021年11月4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联环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四)拟增持股份数量:联环集团拟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

    (五)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联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22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八)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前,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86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联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5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联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8,71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

    三、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联环集团依据承诺未在法定期限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联环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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