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担保人名称: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四
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江四桥公司
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及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钱江四桥公司为本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合同等。
钱江四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留转路工业园区 8 号
法定代表人 叶小根
经营范围 钱江四桥的经营管理
(二)钱江四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345.48 27,120.18
负债总额 8,554.02 8,530.97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8,554.02 8,537.97
银行负债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9,791.46 18,589.2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40.11 7,261.03
净利润 1,603.00 2,268.29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人钱江四桥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钱江四桥公司 100%股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杨九如
经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
经营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园林绿化
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养护服务,实业投资,房地产投
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5,612.21 814,737.20
负债总额 284,871.14 269,609.7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84,678.51 269,609.73
银行负债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550,741.06 545,127.46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3,711.22 543,519.54
净利润 11,268.66 29,705.6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钱江四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签订了最高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
4、被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保证最高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7、保证额度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钱江四桥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满足其经营业务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本公司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