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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0 沪市 黑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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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0: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600510: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2-04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港龙”);借款金额为不超过 7,35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借款期
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提供对外借款事项已经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借款对象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拟向少数股东江苏港龙按其所持49%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同时,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51%股权比例向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江苏港龙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借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九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2022-011、2022-021、2022-030)。

  2022 年 7 月 11 日,浙江港达与江苏港龙及黑牡丹置业签订《最高额借款协
议》,浙江港达拟向江苏港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35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利
率为年利率 5%,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住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苑 1 号楼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吕进亮

  注册资本:4,285.7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建设、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

  关系说明: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持股 49%的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16,481.2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74,332.15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42,149.10 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8,184.7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0,088.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87.27%。(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28,715.41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87,131.49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41,583.92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345.37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65.17 万元,资产
负债率 87.46%。(未经审计)

  江苏港龙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港达已向江苏港龙提供 6,860.00 万元借款,
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对外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7月11日,浙江港达与江苏港龙及黑牡丹置业签订《最高额借款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借款方(甲方):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出借方(丙方):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丙方借款给甲方柒仟壹佰肆拾万元整
(¥71,400,000.00 元),丙方借款给乙方陆仟捌佰陆拾万元整(¥68,600,000.00元)。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要素约定如下:

    1、借款金额

  丙方借款给甲方上限调整为人民币柒仟陆佰伍拾万元整(¥76,500,000.00元);丙方借款给乙方上限调整为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万元整(¥73,500,000.00元)。

    2、借款期限

  2.1 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2 丙方如有临时资金需求,甲方、乙方须在收到丙方还款通知的 5 个工作
日内,按通知要求的还款金额,提前归还借款给丙方。

    3、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时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借款年利率按 5%计,按借款实际占用额及天数计算
利息。甲方和乙方应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将利息支付给丙方。

    4、违约责任

  4.1 甲方、乙方应按协议 2.1 条约定的时间还款给丙方。如甲方、乙方不按
期偿还丙方借款,丙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年利率 5%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4.2 甲方、乙方若未按协议 2.2 条约定提前还款给丙方,违约方须赔偿由此
给丙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且丙方保留提前要求违约方归还剩余借款和相应利息的权利,违约方不得违抗。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浙江港达向少数股东江苏港龙提供借款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且浙江港达以同等条件按 51%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江苏港龙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浙江港达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江苏港龙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2022-011、2022-021)。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41,404.1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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