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0-052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1,412,85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7,095,025 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戈亚芳
股票代码 600510
股票简称 黑牡丹
注册资本 104,709.5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2 年 6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1371876030
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棉花收购、加工、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公司进
主营业务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百货、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劳保用品、日用杂货(烟花爆
竹除外)、针纺织品销售;对外投资服务。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777,696.12 675,831.22 628,92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134.07 66,179.37 49,35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4,731.97 54,279.26 29,389.53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449.42 153,636.50 91,307.32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3,750.41 781,780.32 776,621.90
总资产 3,075,131.77 2,719,763.38 2,208,231.52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 0.63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6 0.63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3 0.52 0.28
(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8.06 7.47 7.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4 8.49 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7.91 6.97 3.87
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戈亚芳 董事长
2 葛维龙 副董事长、总裁
3 曹国伟 董事
4 徐 恬 董事
5 邓建军 职工董事、技术总监
6 李苏粤 董事
7 任占并 独立董事
8 贺凤仙 独立董事
9 王本哲 独立董事
10 梅基清 监事会主席
11 顾正义 监事
12 黄国庆 监事
13 何怿峰 职工监事
14 朱蓉萍 职工监事
15 赵文骏 副总裁
16 史荣飞 副总裁
17 恽伶俐 副总裁
18 陈 强 财务总监
19 何晓晴 董事会秘书
20 高国伟 总裁助理
21 惠 茹 行政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1、近年来从中央到江苏省连续出台多项国企改革政策文件,鼓励和倡导国企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增强中长期激励机制;
2、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发核心员工积极性,稳定核心队伍,抵御人才流失的风险,发挥聚才引才效果,为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公司转型发展创造可持续、可预期的内部环境;
3、实施本股激励计划,有利于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积极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及长期健康发展,稳定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31,412,85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7,095,025 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公司遵循“战略引领、价值创造、重点突出、程序合规”的指导思想,坚持“价值创造”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激励对象遴选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股权的中长期激励效用,推动公司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公司长期健康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98 人,占公司 2019 年末全部职工人数的 5.72%,
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并领取薪酬。
(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股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戈亚芳 董事长 672,000 2.14% 0.06%
葛维龙 副董事长、总裁 672,000 2.14% 0.06%
史荣飞 副总裁 607,000 1.93% 0.06%
恽伶俐 副总裁 505,000 1.61% 0.05%
邓建军 技术总监 512,000 1.63% 0.05%
陈强 财务总监 489,000 1.56% 0.05%
高国伟 总裁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