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 2024-00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能源”)以 2023 年底总股本 72,271.8 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20,713,728.06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489,843,881.43元,扣除2023年已分配的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
527,584,140 元 , 2023 年 度 母 公司可 供 股东 分 配的 利 润 为
7,282,973,469.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271.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6,314,3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