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付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成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建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3,716,811.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199,372.15元,扣除20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及2025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65,044,620.00元后,2025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7,327,964.11元。
公司以2025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51,770,780.00元,股票红利216,815,400.00元,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638,741,784.11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股本72,271.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否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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