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股权而涉及的
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天兴评报字(2021)第 1910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
二、评估目的......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2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2
九、评估假设......24
十、评估结论......2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6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8
评估报告附件......30
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 2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页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 2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股权而涉及
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1)第 1910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梨股份”)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陕西”)25%
股权而涉及统一陕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
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香梨股份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 25%股权,需要对所涉及的统一陕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统一陕西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统一陕西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统一陕西根据审计后会计报表填写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统一陕西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407.63 万元,评估价值为7,309.37 万元,增值额为 3,901.74 万元,增值率 114.5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4.8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4.89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82.74 万
元,评估价值为 7,284.48 万元,增值额为 3,901.74 万元,增值率 115.34%。评估
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294.33 2,294.33 - -
非流动资产 1,113.30 5,015.04 3,901.74 350.4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固定资产 1,107.22 5,008.96 3,901.74 352.39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6.08 6.08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6.08 6.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 -
资产总计 3,407.63 7,309.37 3,901.74 114.50
流动负债 24.89 24.89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24.89 24.89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382.74 7,284.48 3,901.74 115.34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
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 25%股权这一经济
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确定交易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 2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统一(陕西)石油
化工有限公司 25%股权而涉及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天兴评报字(2021)第 1910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梨股份”)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香梨股份拟收购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陕西”)25%
股权而涉及统一陕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