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香梨股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控股子公司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股权、统一(无锡)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经上市公司确认,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境内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主办人:
童 东 宋 刚
协办人:
刘紫昌 刘 海 林家新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