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金收购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其控股子公司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股权、统一(无锡)石油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重组不涉及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综上,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