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 2021—034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6.4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42,128.36 万股的 2.87%。其中首次授予 1,131.40 万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42,128.36万股的2.69 %;预留75.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2,128.36万股的 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2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erosun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薛亮
股票代码 600501
股票简称 航天晨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128.36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1 年 06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 1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14091899R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销售。交通运输设备、环保设备及环卫车辆、
管类产品及配件、普通机械及配件的科研、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矿山机械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
非金属制品、工艺美术品制造、销售;激光陀螺及其惯性测量组合
经营范围 系统、动中通系统、遥测系统、电子机电产品的开发;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国内贸易;房屋租赁;建筑工程
总承包;环境工程相关技术研究和试验,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
垃圾处理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公路养护服务,城市水域治理
服务、江、湖治理服务、水库污染治理服务,绿化管理,建筑物外
墙清洗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二手车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3,700,453,733.77 3,000,140,670.83 2,632,249,32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52,639.08 34,951,033.32 -164,787,71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523,818.25 -35,058,612.50 -179,663,897.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625,782.00 42,731,251.56 51,309,828.13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27,929,052.44 2,121,360,572.58 2,044,171,612.39
总资产 5,180,195,018.63 4,740,202,230.65 4,511,785,263.91
期末总股本 421,283,600 421,283,600 421,283,6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8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2 -0.08 -0.4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2.08 1.7 -7.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35 -1.7 -8.45
净资产收益率( %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薛亮 董事长
2 文树梁 董事、总经理
3 杜江红 董事
4 陈亚军 董事
5 陈甦平 董事
6 陈以亮 董事
7 卢光武 独立董事
8 顾冶青 独立董事
9 叶青 独立董事
10 舒金龙 监事会主席
11 邓在春 监事
12 魏晓汉 职工监事
13 刘进江 职工监事
14 邱亮 职工监事
15 孙建航 副总经理
序号 姓名 职务
16 李春芳 副总经理
17 王镭 副总经理
18 邓泽刚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晨光”或“公司”、“本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6.4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2,128.36 万股的 2.87%。其中首次授予 1,131.4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 42,128.36 万股的 2.69%;预留 75.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42,128.36
万股的 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6.22%。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219 人,约占公司 2020 年末在岗员工总数的 2,301 人的
9.5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