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滇鑫浦慧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预先就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滇鑫浦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充分审查,并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未涉及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专项评估,并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定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
3、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王榆森
李富昌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