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驰宏锌锗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4 号)核准,同意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993,518,583 股新股。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81,393,382 股,每股发行价格 4.9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6,641,505.62 元。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将 扣 除 承 销 费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39,566,415.06 元 后 的 余 额 人 民 币
3,797,075,090.56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翠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53050164613600000288 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88,139.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95,586,951.22 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53090002 号)。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
际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投资进
总额 诺投资总额 金额 度(%)
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 48,705.96 42,788.41 26,494.36 61.92
三、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具体情况
1、前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鉴于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一是受所在地区严寒气候影响,有效施工作业时间较短,冬歇期内(每年 10 月中旬至次年 5 月中旬)地表土建和竖井施工不具备混凝土施工条件,导致竖井工程投运时间滞后,井下施工产生的废石提运受限,进而制约项目总体施工进度;二是井巷工程处于开拓阶段,作业面单一、施工距离远(最长巷道掘砌距离约 2 公里)、通风困难,导致作业效率低、工序时间长;三是随着国家安全生产以及监管执法不断加强,针对井巷工程岩层呈破碎状态,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支护等安全措施,导致掘进过程工作耗时较长。为确保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0 年 3
月调整为 2021 年 10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www.sse.com.cn 上的“临 2020-020”号公告)。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无法在原定建设工期内完成,主要是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该项目地处呼伦贝尔草原深处,冬季气候恶劣,影响施工进度;二是井巷工程岩层呈破碎状态,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支护等安全措施,支护工程量由 30%增加至 70%,导致掘进过程工作耗时较长;三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施工单位人员组织造成影响,影响工程进度。
为确保上述募投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拟将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至开展以来,井巷工程完成了主副井掘砌,副井完成提升系统安装,副井具备提升运输条件,开展 200 米和 0 米核心区域的中段平巷开拓与探矿,完成了 200 米以上的回风系统、进风系统,井下排水、供配电系统完成施工改造;地表建筑完成副井提升机房、井口房、空压机站、10KV配电室、锅炉房等,基本满足使用功能。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井下剩余的开拓系统、通风系统工程,以及部分地表安全,环保配套工程。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队伍组织、优化施工方案,全面推进剩余的通风、开拓、采准工程,计划 2022 年 12月份项目建成投产。
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本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铅锌银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同意此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运作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此次调整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本事项的审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实施主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驰宏锌锗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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