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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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共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40 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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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63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和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人
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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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孙希曦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8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3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2022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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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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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