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1-09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工业”)、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的对外担保(均为下属所控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其中已提供的担保余
额 31,354 万元,新增担保 9,64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为湖北精
工、湖北精工工业、美建建筑累计实际担保余额 43,324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结合下属子公司 2022 年
6 月底之前到期的担保情况,对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属公
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进行预计(不含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的担保),预计合计金额不超过 4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续保 31,3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本公司直(间) 担 保 额 度 担保期限
接持股比例 (万元)
本公司及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 100% 3,000 3 年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所控 限公司
制公司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 100% 3,000 3 年
系统有限公司
美建建筑系统(中 100% 35,000 3 年
国)有限公司
上述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及其他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授权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的所控制企业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志涛,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5,393.81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342.59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
据未经审计)。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盘龙城楚天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余继军,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7,682.69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7,363.46 万元
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 2676 号,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松岩,注册资本:2,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等
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73,322.07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65,922.62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所控制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时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上述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为下属所控制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68,314 万
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 万元(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 19,646 万元(本次董事会共审议担保 51,000 万元,其中续保 31,354 万元),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 287,96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1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