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1-10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等对公司股权质押及维持公司控制权稳
定性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08 号)、《关于请做好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精工控股之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出具了《关于股权质押及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确认函》,承诺采取相应措施维持控制权稳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如本公司及精工投资提供质押担保的精工钢构股票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的,本公司将通过提前偿还借款、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现金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方式努力避免出现质权人行使质押权,防止质押股份被处置,维持本公司对精工钢构的控制权的稳定。
如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将为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提供支持。如本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无充足的货币资金协助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公司将通过处置本公司其他资产确保上述借款按时偿还,从而确保本公司及精工投资所持精工钢构股份不被质权人处置,维持本公司对精工钢构的控制权的稳定。”
2、精工控股之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严格督促精工控股、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按时偿还相应借款。
如精工控股及精工投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股票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的,本公司将督促精工控股、精工投资及被担保主体通过提前偿还借款、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现金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方式努力避免出现质权人行使质押权,防止质押股份被处置,维持精工控股对精工钢构的控制权的稳定。
如精工控股、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将为上述借款的偿还提供支持;必要时,将通过处置本公司其他资产确保上述借款按时偿还,从而确保精工控股及精工投资所持精工钢构股份不被质权人处置,维持精工控股对精工钢构的控制权的稳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先生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监督并督促下属公司按照股票质押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自筹资金按期足额偿付融资本息,保证不会因逾期偿付本息或者其他违约事项导致精工控股和精工投资持有精工钢构的股票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
如精工控股和精工投资提供质押的精工钢构股票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的,本人将严格监督并督促下属公司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提供提前偿还、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现金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方式努力避免出现质权人行使质押权,防止质押股份被处置,维持本人对精工钢构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