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及相关规定,长
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2 日《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69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957,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7,656,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49,344,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 2,044,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47,3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出具“众会字(2018)第 3556 号”验资报
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余额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元) 余额(元)
长江精工钢结构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集团)股份有限 617030100100044312 949,344,000.00 4,522,175.76
望江西路支行
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33101560025719880000 - 已注销
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
362376482498 - -
支行 团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
617030100100044641 - 已注销
望江西路支行 系统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
617030100100044566 - 已注销
望江西路支行 限公司
合计 949,344,000.00 4,522,175.76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中,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
行开立的专户(账号:33101560025719880000)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专户(账号:
362376482498)。
上述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中,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开
立的专户(账号:33101560025719880000),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在九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617030100100044641),及本公司子公司湖北精工
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617030100100044566),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均在 2019 年进行了销户。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 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
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02,429,149 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4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06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
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891,906.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全部到位,
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出具“众会字(2020)第
679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余额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元) 余额(元)
长江精工钢结构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集团)股份有限 118429000001113 300,000,000.00 719,870.79
分行
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
(集团)股份有限 381878411194 690,566,033.83 15,427,177.63
支行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
392278338430 - 2,807,063.33
支行 团有限公司
合计 990,566,033.83 18,954,111.75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1,465,1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1,318,834.61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将“16 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中的乌鲁木齐宝能城项目由原来的实施主体
本公司下属孙公司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
限公司。本次变更系因项目总包方要求变更合同签约主体,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签约
后,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将履行完成该项目的后续工程。本次变更实施主体,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对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2,709.7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置换
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54,446.51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