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21-02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是在上海注册的
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事务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众华事务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众华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合伙人:4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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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人
2020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 人
2020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 人。
(三)业务规模
2019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5,723.40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673.72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042.76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 家
2019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6 家
2019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所属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众华事务所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上述行政处罚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上述监管措施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自律监管措施:无
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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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会计师 沈蓉、姚丽珍
质量控制复核人 蒋红薇
沈蓉: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二十余年,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企业重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担任主要包括鸣志电器、乐惠国际、华鑫股份、华微电子等上市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担任主要包括新潮能源、华建集团、西藏珠峰、恒为科技、日播时尚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兼职情况: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专家;上海慈善基金会物资管理中心监事。
姚丽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非执业)。2010 年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主要从事国内公司在证券交易所 IPO 的审计以及国内公司的年度审计服务,以及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尽职调查、年度审计等,目前担任精工钢构、天津基理等的签字会计师。无兼职情况。
蒋红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事审计及内控咨询工作逾 20 年,证券业资格CPA, 在重大资本重组及 IPO项目积累了丰富经验,担任过宝钢集团、一汽大众、慈文传媒年度审计,东航股份资产重组及以前年度审计、东航股份内控审计、乐惠 IPO 项目、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众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公司项目负责人,拥有丰富的航空业体系、金融板块、影视板块以及大型生产设备公司审计实践经验。担任融钰集团、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兼职情况。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蓉、姚丽珍,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含内控)为人民币 156 万元,2021 年度的审计
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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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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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