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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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0-04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
与
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与浙江精工世纪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建设”)所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从而
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交易概述
精工重钢因新建重型钢结构生产基地需要,于2010 年8 月与世纪建设签署
了《工程施工合同》,由世纪建设以安装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承担精工
重钢的工厂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安装工作。现因本公司购买精工重钢100%股权,
从而使精工重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世纪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公
司,故上述工程发包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上述
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合同尚未完成部分,即2512.5 万元(含税)。
2010 年12 月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经审议《关于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了上述事项,表决情况为同意票4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卫江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
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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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985 年3 月27 日设立,法定代表人:孙
国君,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会稽路487 号,法人营业执照号330600000005580,
注册资本6,002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50,477.06 万元,净资产6,933.96 万元,2009 年度
全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69.64 万元,实现净利润1,053.43 万元。(以上数据
均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宿舍
工程土建、安装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2、交易标的:精工重钢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宿舍工程土建、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工程类别按工业厂房二类工程
取费,总价下浮12%;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交易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因
素。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各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
度支付款项。
4、关联交易金额:2512.5 万元人民币(含税),若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该
关联交易金额, 超过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另行审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所控制企业精工重钢的正常工程发包行为,世纪建设具
备承接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和实力。以行业内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确定的关联交
易金额定价公允;以核定收购精工重钢后的合同未完成部分为公司关联交易金
额,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
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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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严格履
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将提高公司自身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