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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96 沪市 精工钢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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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关于与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签署《2009年度采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08-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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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9-02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签署《2009 年度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签署《2009 年度采购
    协议》。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
    孙卫江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不构成影响,有利于规范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8月11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
    公司”)与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材”)签署了关于
    高档墙面复合板等产品采购的《2009年度采购协议(下称“协议”)》。协议对公
    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购销事项
    进行了安排,约定本年度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按
    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确定与诺派建材之间关于购销的关联交
    易事项,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事项的累计发生金额应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不含税,不含本数),超出2500万元的部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提
    请审议。因诺派建材是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上述安排
    构成关联交易。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在会
    议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中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
    江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
    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于2004 年12 月28 日设立,法人营业执照
    号310000400409338,目前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 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工业区东部
    新区茜浦路455 号。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加工新型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
    功能墙体材料)及相关配件,并提供安装服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
    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
    总资产6446.00 万元、负债3398.53 万元,2008 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216.95 万元、净利润-287.78 万元(相关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008 年该公司与本公司发生购销事项合计金额15,035,366.52 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与诺派建材签订的《2009 年度采购协议》,协
    议有效期为2009 年度,协议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不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署协议各方:本公司与诺派建材。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购销事项。
    3、交易价格:原则上按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并约定如果本公司采
    购价格高于市场上其他诺派建材客户的同种产品采购价格,则本公司享有索赔权
    利。
    4、交易结算方式:交易各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并每月结算一次,
    原则上以转帐方式结算。各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期限: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
    期为2009 年度。
    6、关联交易的最高全年总额:协议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不含本数)。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使本公司及下属实质控制企业与诺派建材间因
    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发生的事项进一步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告所指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