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十三次监会会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0-0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10年3月27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0年4月6日下午1:00在上海市逸仙路7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监事瞿颖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赖祖平、何曙光、陈海英3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赖祖平、何曙光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海英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与其他两名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当选后,任期三年,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担任监事职务不领取薪酬。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0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573,971,075.98 元,营业利润93,916,469.64元,利润总额246,011,274.4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649,489.02 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09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09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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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工资;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经理职务,其工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发放。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86项目部财务负责人;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项目经理、项目部财务负责人职务工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及有关项目部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 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发放工程考核奖金;
由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项目部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发放。
3、向控股股东赖振元之女儿赖野君租赁杭州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贷款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累计短期贷款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若短期借款额度在上述两总额范围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不需逐项再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在关联董事赖振元先生、赖朝辉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7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赖振元、赖朝辉、钱水江、罗永福、王有为、谢庆健、赵世君(其中王有为、谢庆健、赵世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当选后,任期三年,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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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和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相差62个日历天,同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提前62个日历天届满离职。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审核,以上7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十五、审议通过了《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了《收购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了《增加为控股子公司龙元建设安徽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安徽水泥的人民币3亿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人民币2亿元,增加后,在2010年3月2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召开时间不晚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期间内,为安徽水泥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受理业务银行届时根据需要选定。
担保最高额度是指公司为该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时点余额,而非担保发生额。如最高时点余额超过本次议案所述额度,应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监事会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十、十四、十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6日
附件: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履历
赖祖平,男,55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年至今担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至2007年负责管理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扬州京华城中城项目工程;2005年至2008负责管理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泰欣嘉园项目工程;2008年至今负责管理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新天地河滨花园项目工程; 2009年8月担任项目经理的泰欣嘉园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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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被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白玉兰奖。2009年8月被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上海市优秀项目经理。
何曙光,男,40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7月至今,工作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波分公司经理助理、企管办主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江苏分公司经理。1998年获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中质协、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共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
陈海英,女,中国籍,34岁,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公司沪办会计,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后更名为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办会计,1999年至今,历任公司审计部主任、财务部副科长、财务部科长、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