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4-025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
4、反馈方式: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任的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核心业务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