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7-05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已于2017年7月24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 7月 8日、2017年 7月 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终止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2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739,190,872 元变更为
1,734,070,8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7年7月26日)
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
偿还债务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公告期满后,本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凭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收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胡晨
邮政编码:100097
联系电话:010-8801095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88010958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10-88010959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