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7-0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权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724.1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54人
本次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公司股权激励权益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共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2017年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80号)。
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17年 1月 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年 1月 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7-010)。
2017年 3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6名激励对象辞职或退休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60名变更为85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39万份变更为1,724.10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7年3月 10 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算的5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24个月内,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1/3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1/3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1/3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 3月 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 期权简称:中国动力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078、0000000079、
0000000080
3、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3月20日
4、 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获授额度占总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股本的百分比
1 刘宝生 董事、总经理 6 0.35% 0.0034%
2 张德林 董事 5.5 0.32% 0.0032%
3 童小川 董事 5.5 0.32% 0.0032%
4 金焘 董事 5.5 0.32% 0.0032%
5 韩军 副总经理、财务总 4.3 0.25% 0.0025%
监
6 王彬 董事会秘书 4.3 0.25% 0.0025%
7 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 1,693 98.19% 0.9734%
心技术、业务骨干848人
合计 1,724.10 100.00% 0.9914%
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前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一致,具体请详见2017年3月11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