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
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540万股,占公司截止本计划草案公告日总股本的1.02%。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engfan StockLimited Company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
注册资本:5.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宝生
主营业务:汽车起动用蓄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上市日期:2004年7月14日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监事会由5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监事2人;公司高管共有11人。
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表1: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2 2011 2010
流动资产合计 1,902,657,183.46 2,030,433,600.65 1,848,063,263.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20,689,589.82 1,249,801,434.16 1,155,312,521.32
资产总计 3,423,346,773.28 3,280,235,034.81 3,003,375,784.95
流动负债合计 1,363,495,600.44 2,080,029,016.83 1,868,035,666.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3,790,330.50 2,800,000.00 3,100,000.00
负债合计 2,147,285,930.94 2,082,829,016.83 1,871,135,666.58
股东权益合计 1,276,060,842.34 1,197,406,017.98 1,132,240,11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262,862,702.42 1,181,380,868.13 1,113,870,153.42
权益合计
表2:公司近三年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项目 2012 2011 2010
营业收入 4,727,366,234.28 4,074,755,282.69 3,255,003,148.65
利润总额 101,330,779.38 83,785,505.71 70,589,873.31
净利润 74,984,824.36 67,858,179.57 48,920,392.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7,811,834.29 69,378,450.01 48,730,455.62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1,042,246.95 60,474,919.54 47,826,180.02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表3: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2 2011 2010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7 0.15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7 0.15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20 0.13 0.10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37 6.04 4.47
率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7.45 5.27 4.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
持续发展,风帆股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风帆股份《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风帆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薪酬水平、单位限制性股票预期收益和激励
对象绩效评价等因素,本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540万份限制性股票,截止激励
草案公告时,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管理办法》和国资委、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54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