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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 沪市 双良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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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2/10/15)

公告日期:2022-10-15

60048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2/10/15)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14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 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11,200 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
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履约期限:分批交货,2023 年 3 月 30 日前全部交货完毕。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质保金的模式分阶段确认收入,且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其他原因导致逾期交付设备、逾期提供技术服务、违反安全责任及触发合同约定的特别索赔条款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方”)近日与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为再沸器、预热器等精馏、尾气换热器设备,用于需方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一期10万吨精馏、尾气换热器设备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200万元。

    根据互联网信息,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为20万吨高纯晶硅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1,600,122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分别建设年产10万吨高纯晶硅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工艺生产装置、辅助及公用工程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L42FR2U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 451 附 4
号(火烧山)

    法定代表人:黄洪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为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互联网信息,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成立于 1989 年,是
以炭素、发电、氧化铝、电解铝生产及产品深加工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已形成
年产阳极炭块 40 万吨、火电装机容量 2160MW、氧化铝 150 万吨、电解铝 120 万
吨、铝加工 40 万吨的生产规模,位列全国铝行业前 10 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体:

    需方: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

    供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11,200 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万元整

    2、付款方式:需方以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承兑汇票贴息由供方承担。,按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质保金的模式进行结算。

    3、履约期限:分批交货,2023 年 3 月 30 日前全部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州五彩湾准东经济开发区。

    5、保证期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之日起1年,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6、违约责任:

    6.1、如供方不按合同约定及需方要求时间到需方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及处理突发事故时,供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6.2、若供方延期交货,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6.3、合同对设备重量、性能、供方廉政、外包等作出了相应约定,违约方将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双方互相按照合同要求邮件后即生效。

    8、争议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1,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2%。本合同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无重大影响。本合同的签署进一步支撑了公司换热器设备在多晶硅料行业的应用。

    2、新疆其亚硅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实际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质保金的模式分阶段确认收入,且存在跨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款项的收回及计入各年度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2、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其他原因导致逾期交付设备、逾期提供技术服务、违反安全责任及触发合同约定的特别索赔条款等,可能存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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