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069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背景
2021 年度,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包头的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快速落地,进展顺利。公司在包头的一期 20GW 单晶硅项目正快速推进建设投产并将于 2022 年内达产。同时,公司已于本年度启动了包头单晶硅片二期项目(20GW)及高效光伏组件一期 5GW 项目的投资建设。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借款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可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用于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单晶硅片项目的建设生产(一期、二期共 40GW),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2022-037)。
为了便于公司后续从银行借贷资金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对外借款额度将自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于单晶硅片业务的 50 亿元借款额度分别计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与
七届二十次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四) 如公司向银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四) 如公司向银
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连续 12 个月
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内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净资产的 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且不超过公 审计总资产的 30%时,董事会可自主决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时,
定该借款事宜; 董事会可自主决定该借款事宜;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