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3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按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2021 年 12 月 2 日)的单晶硅片
(边距 182mm/165μm 和 210mm/170μm)均价测算,预计 2022-2024 年三项销售
合同金额总计为 121.44 亿元(含税)。实际采购价格均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三项合同履约期限均为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三项合同均为长单方锭或硅片销售合同,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增加现金流、稳定供需关系,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无直接影响,但有利于提升公司后续的销售收入,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对公司未来各期经营利润的影响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业绩风险:三项合同均为长单销售合同,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利润可能随硅片市场价格波动以及硅料(原材料)价格继续保持高位而产生变化,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履约风险:本次合同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硅片和硅料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履约能力不足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采购/交付等义务无法及时履行、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3、违约风险:如合同对方减少采购数量,需按与合同约定的差额量支付违约金。如确实发生采购数量不及合同约定的事项,该违约金可能不足以弥补按原定合同执行产生的收益进而导致公司执行本合同实际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存在公司因逾期交货、交付量不足、产品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良硅
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阜宁阿特斯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单晶方锭框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
合同一约定 2022 年 01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买方向卖方采购单晶方
锭约 2.28 万吨(含 182mm 和 210mm 两种规格的采购量,可依约定系数折算为单晶
硅片)。按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2021 年 12 月 2 日)的单晶硅片(边距
182mm/165μm 和 210mm/170μm)均价测算,预计 2022-2024 年销售金额总计为71.97 亿元(含税)。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2、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江
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
“合同二”),合同二约定 2022 年 01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买方向
卖方采购单晶硅方棒约 9,720 吨(含 182mm 和 210mm 规格,可依约定系数折算为
单晶硅片)。按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2021 年 12 月 2 日)的单晶硅片(边
距 182mm/165μm)均价测算,预计 2022-2024 年销售金额总计为 30.87 亿元(含
税)。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
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单晶硅片购销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三”),合同三约定 2022 年 01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买方向卖方
采购单晶硅片约 3 亿片(不限定尺寸,以 182mm 规格为基础)。按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2021 年 12 月 2 日)的单晶硅片(边距 182mm/165μm)均价测算,预
计 2022-2024 年销售金额总计为 18.6 亿元(含税)。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
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三项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均属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买卖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一的标的为182尺寸单晶方锭及210尺寸单晶方锭。预计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数量约为2.28万吨。
合同二的标的为规格为 G12 或 M10 对应的单晶硅方棒。预计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销售数量约为 9,720 吨。
合同三的标的为单晶硅片,约定合同量不限定尺寸,以主流量产品 M10(边
距 182mm,直径 247mm)为基础。预计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销
售数量约为 3 亿片。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一买方
名称:阜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3MA1TCAYT1J
注册地址:阜宁经济开发区骥超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刘立兵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科技研究;太阳能硅片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阜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项目投产。
(2)合同二甲方
名称: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678974028B
注册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秦邮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坛萍
注册资本:5,8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切片生产,多晶硅铸锭、多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销售、研制开发,机械制造,硅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2020 年)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32 亿元,营业收入 11.7 亿元。
(3)合同三甲方
名称: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36M6K8W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西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伏波
注册资本:6,000 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2020 年)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 亿元,净资产 3 亿元,营业收入 1.6 亿元。
阜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一
1、合同双方
买方:阜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买方指定的关联公司,卖方对此表示同意并认可。买方指定的、享受本合同权利并履行其对应义务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包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阿
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工厂)或控股公司(工厂),以上关联企业具体以买方发出的公函为准。
2、合同金额: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对方总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
大尺寸单晶方锭约 2.28 万吨。按照 PV InfoLink 最新公布(2021 年 12 月 2 日)
的单晶硅片(边距 182mm/165μm 和 210mm/170μm)均价测算,预计 2022-2024年销售金额总计为 71.97 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3、定价规则: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每月确定方棒采购价格,
双方在每月 25 日左右针对同一产品规格,参考报价机构 PV InfoLink 最后一周
报价,协商次月单价,每月订单具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认。
4、付款及付款方式:180 天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签
署次月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支付货款,买方提前 1 周以上支付计划发货数量对应货款,款到发货。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应以电汇或者 180 天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2022
年 01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份的预付款。
2023 年度、2024 年度预付款双方分别在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和 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协商支付安排及预付款抵扣方式。
5、 交货时间:以补充协议、双方邮件或其他形式书面确认的交货约定为准。
6、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7、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的最后一笔贸易合同关系已经开始但尚未履行完毕,则该合同有效期限续延至该最后一笔贸易合同履行结束。
8、违约责任:
8.1、卖方逾期交货,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责任。因买方未及时到卖方厂区初步检验导致卖方逾期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