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7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 不存 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8 日以 现场结 合通讯 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 书面送 达及 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和规 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 和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 项规定 ,具备 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在 获得 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十二 个月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为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资产 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最 终发 行对象将在 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 会授 权范围内, 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 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 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本次 非公 开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 定价原 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 除息事项, 则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 次发行核准 批文 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 司董 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 生派 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 股资本 公积 转增
股本或送股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 量按照募集 资金 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 ,同时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88,176,74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 相关 规定,由公 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至发行 日期 间,因派息 、送股、资 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 他原 因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发行对象所 认购 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 售期 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次 发行 的股份,由 于本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 。限售期满 后按照 中国 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1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 限公司 4 0GW 单晶硅 699,901.00 300,000.00
一期项目(20GW)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749,901.00 350,0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 募集资金将 全部 用于投资上 述项目的资 本性支 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 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 况以 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 项目投入金 额, 在最终确定 的本次募集 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 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 目的具体投 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 滚存未 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 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若相关法律规定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新的 规定 ,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对 本次发 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 行监管问答——关于引 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及《 公开发行证 券的 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 行情 况报告书》等 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 制了 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 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 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募 集资 金应当存放 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用账户集中管理。因此,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 公司 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 案及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 监会 核准后,根 据上述法律 法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