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6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实施股
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6,259,470 股。公司对上述回购股份的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现拟对该回购股份依法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报告书》。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和 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调整了回购期限等事项,回购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确定为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6.2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8-110)。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9,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4.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22.2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主
要原因如下:
(一)因丰田系混合动力汽车市场表现超预期增长,公司合资子公司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美”)将以第二、三、四期扩产形式扩建车用镍氢动力蓄电池模块组生产线。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受科力美能增扩产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生产的正负极板以及 HEV 用泡沫镍也需同步扩产。同时,公司合资子公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油电混合动力总成相关产品也仍需较大资金投入。因此,公司产业和研发端投资进一步加大,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用于满足实现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
(二)回购期间内,受金融环境、市场动荡等因素的影响,在当前公司业绩表现不佳的情况下,公司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融资成本大幅增加,存在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优先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未能完成本次回购。
综上所述,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能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
三、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6,259,470 股股份依法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及 2019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及《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因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比例 拟注销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股份 - - 0 - -
无限售股份 1,662,417,886 100 6,259,470 1,656,158,416 100
其中:回购专 6,259,470 0.38 6,259,470 0 0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1,662,417,886 100 6,259,470 1,656,158,416 100
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开始,
公司在办理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60,718,386股增加至 1,662,417,886股,因此预计在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662,417,886股,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6,158,416 股。最终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五、本次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