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8,824,490.08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726,826,37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254,389,230.9元人民币, 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含税),计218,047,912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 华光环能 600475 华光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文俊 舒婷婷
办公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无锡市城南路3号
电话 0510-82833965 0510-82833965
电子信箱 600475@hghngroup.com 600475@hghngroup.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环保行业情况
在环保领域,公司主要涉足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及环保项目运营业务。报告期内相关环保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①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
2020 年 9 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提出,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目标。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 2021 年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规划也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其中。
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环保及能源领域未来可能迎接较大变化。伴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提高环保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占比;能源结构可能发生较大调整,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对能耗控制力度加大,节能领域会迎来较大发展空间;政府和市场将会着力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同时,从碳捕集、固碳角度,将鼓励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全民节约,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和理念。
②环保投资
近年来,针对环保投资的财政政策积极,环保行业投资持续加码。2021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
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专项管理办法》指出,将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资金支持标准为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0 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此类政策的持续出台,为环保行业注入发展动力,表明环保投资持续加大的决心和趋势。充足的资金也将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保行业项目投资,同时保障项目资金周转。
③垃圾处置
2020 年 9 月,新固废法正式实施,明确了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
理能力建设,统筹城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明确差别化收费,确保专款专用。2021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明确了 2025 年垃圾处置的总体目标:(1)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 60%;(2)垃圾分类
收运能力 70 万吨/日(较 2020 年增长 40%);(3)焚烧产能 80 万吨/日(相较于 2020 年末 58 万
吨/日增长 38%)、焚烧产能占比达 65%(较 2020 年提升 20 个百分点)。由垃圾分类衍生的前端收
运、中端资源化及后端处置(焚烧+餐厨)产业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期。
2021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
知》,在垃圾处理方面,提出了 4 个要求:推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调整收费标准;推行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户生活垃圾处
理付费制度;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机制。2021 年 5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
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
事项的公告》,宣布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住建部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
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明确了垃圾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属性,提高了征收垃圾处置费用的执法刚性。垃圾等固废处置政策的接连出台,促进了垃圾处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2021 年 10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
23 号),通知指出国家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60%左右。到 2030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 65%。
④污泥处置
“十四五”期间,污泥处理领域有望迎来较大发展。随着污水处理日渐成熟,近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可达到 95%以上,在“十四五”规划中的污水处理新增产能也出现明显下降。在污水处理渐趋饱和的情况下,污泥处理的关注度不断提升。
根据“十四五”规划,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 90%以上,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建制镇处置水平应明显提升,明确新增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湿污泥/日;在建设任务层面,政策由鼓励到强制,明确提出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必须包含明确的污泥处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之下,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愈发清晰。“十四五”规划在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限制污泥填埋,稳步推进资源化,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理途径,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前提下,可推进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等资源化,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在资源回收上,相比好氧堆肥,目前干化焚烧及热水解是更好的资源化方式。干化焚烧的技术路线作为最快捷、最彻底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最终处置技术,干化焚烧后的资源化利用产品也更易走通;而热水解的技术路线,具有生产过程清洁化、生成的污泥炭资源多样化的优势。
⑤节能环保锅炉设备
碳中和背景下,工业领域的节能提效至关重要,余热资源利用成重要抓手,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石化等行业余热资源丰富,现有设备对余热资源的利用率低,锅炉的节能改造进度将加快。根据全国能源信息平台数据,2018 年钢铁企业的余热资源 1.93 亿吨标煤,占工业领域余热资源的 40%,而全国钢铁企业尚未升级的煤气发电项目约有 30%,其中 50%采用的是中温中压机组,在碳中和的目标下,中温中压改高温高压的动力将逐步释放。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0 年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年总产量 10,808 亿立方米,假设其中 45%用于发电,需要改造升级的占比 30%,经测算,钢铁企业的余热锅炉改造市场需求空间可达 175 亿元。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指出,要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二)能源行业情况
在能源领域,公司主要涉足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电站工程与服务、地方热电及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报告期内相关能源领域发展情况如下:
①碳排放权管理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等政策文件。
政策明确了纳入重点排放监管的企业范围和纳入条件、碳排放权配额的发放原则、排放单位如何获取碳排放权配额等原则。同时,明确了首批参与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主体——重点排放单位的数量和名单。规划了碳排放权免费发放配额的比例,规定了不同燃料型发电机组的企业,履约需要上缴的配额最高上限以及所需通过碳市场交易的配额上限等。
②电力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趋势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指出,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要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
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2021 年 6 月 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 号),明确了:1、2021 年起,对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