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
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由不超过1,261人调整为1,174人;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2,406万元调整为11,842.50万元;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召
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参与本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超过1,261人,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2,406万元,认购
公司配套融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963,872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加对象及其
所持份额以实际认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
在实际缴款过程中,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认购,并已签署关于放弃认购的《承诺函》。根据公司员工实际参与认购及缴款的情况,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调整为1,174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总额调整为11,842.5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公司配套融资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为8,556,719
股。
(注:对于发行股票数量计算不是整数时,不足一股的余股按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员工持股计划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的计划份额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万份)
蒋志坚 董事长 200 0.84%
沈解忠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 0.84%
钟文俊 董事 200 0.84%
邹涵 副总经理 160 0.68%
毛军华 副总经理 160 0.68%
周建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60 0.68%
朱俊中 总经理助理 160 0.68%
小计 1,240 5.24%
其他人员1167人 22,445 94.76%
合计 23,685 100.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每单位份额对应人民币5,000元。
三、董事会关于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实际认购情况作了同意确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蒋志坚、沈解忠、钟文俊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四、独立董事对员工持股计划实缴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查: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合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