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补选相关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拟任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
2、通过对拟任董事的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拟任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工作。
3、我们同意提名汤树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汤树军先生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马述忠 何乐年 程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