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ST 博通 公告编号:2011-30 号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30
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渭水园
温泉度假村雅趣园第二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韩东升董事长
见证律师所: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股份 16,761,71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8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所持子公司泾阳怡科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泾阳怡科”)90%
股权予以全部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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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泾阳怡科的审计、评估报告予以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条件:
根据审计、评估报告,同意按照泾阳怡科截止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报
告所反映的泾阳怡科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2410.88 万元,受让方需以货币资金全额支付。
要求受让方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需在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 3
日内向公司足额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然后再立即办理泾阳怡科 90%股权交割过
户的全部手续。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泾阳怡科 90%股权交割过户日期间,泾阳怡科所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
并进行公开交易,公司同意在满足上述股权转让条件的基础上,以出价最高者为
股权受让方。
(5)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确定该出价最高者为泾阳怡科 90%
股权的受让方,并与该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16,761,7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交大博通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交大博通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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