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 2022 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固井”)、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原赛马”)、皋兰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皋兰赛马”)。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所属部分控股公司2022 年总计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55,000 万元,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42,610 万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为所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22 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所属部分控股公司 2022年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5,000 万元借款,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42,610 万元,其中:
1.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银行借款不超过 30,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6,196 万元;
2.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银行借款不超过 12,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6,600 万元;
3.控股子公司嘉华固井银行借款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
4.全资子公司固原赛马银行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
5.控股公司皋兰赛马银行借款不超过 6,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5,314 万元。
上述银行借款中除青水股份银行借款期限为 3-5 年外,其他公司借款均为 1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水股份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王常军,注册地青铜峡市青铜
峡镇,注册资本 33,425 万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混凝土骨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土地租赁;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公司持有该公司 87.32%的股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7.07%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34%股权,宁夏青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0.15%股权,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峡星机械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0.12%股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42,159.00 万元,负债总额
18,091.3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865.88 万元),净资产 124,067.65 万
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82,243.54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611.47 万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41,203.28 万元,负债总额 21,463.4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107.60 万元),净资产 119,739.88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6,795.91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300.58 万元。
2.赛马物联成立于 2010 年 8 月,法定代表人尹自波,注册地宁夏银川市西
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 C 座 1509 室,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
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公司持有该公司 55%的股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0%股权,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 5%股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9,142.12 万元,负债总额 13,
558.1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3,558.11 万元),净资产 5,584.01 万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57,227.5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20.45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72,978.70 万元,负债总额 34,572.27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总额 29,943.59 万元),净资产 38,406.43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
现营业收入 68,229.58 万元,实现净利润-312.68 万元。
3.嘉华固井成立于 2011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赵亮,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盐池县东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固井复合材料、水泥及其他新材料的制造及销售,技术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权,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权,公司合并嘉华固井财务报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765.65万元,负债总额8,800.4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8,770.49 万元),净资产 3,965.16 万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599.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27.51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8,832.48 万元,净资产 4,995.80 万元,负债总额
13,836.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3,807.24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
收入 16,490.44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30.64 万元。
4.固原赛马成立于 2000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马志锋,注册资本 7,713 万元,
注册地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985.95 万元, 负债总额
1,983.0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983.09 万元),净资产 7,002.87 万元。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52.9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72.35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6,853.22 万元,净资产 6,714.73 万元,
负债总额 10,138.4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138.4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84.90 万元,实现净利润-288.13 万元。
5.皋兰赛马成立于 2018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马占海,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星湾村,经营范围为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
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石灰石、石膏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公司持有中材甘肃水
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98.415%的股权,兰州市皋兰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材甘肃 1.585%的股权,中材甘肃持有皋兰赛马 90%股权,自然
人王博持有皋兰赛马 10%股权。该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020.44 万元, 负债总额 0.4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0.44 万元),净资产 3,02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5,229.44 万元, 负债总额 2,059.44 万元(其中流动
负债总额 2,059.44 万元),净资产 3,170.00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以下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情况见
下表: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担保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方
青水股份 30,000 26,196 3-5 年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赛马物联 12,000 6,600 1 年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嘉华固井 5,000 2,500 1 年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固原赛马 2,000 2,000 1 年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皋兰赛马 6,000 5,314 1 年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计 55,000 42,610 —— —— ——
公司为控股公司青水股份、赛马物联、嘉华固井、皋兰赛马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将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 2
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 2 年(不含)以上
的,按照担保额度的 1.5%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固原赛马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的对象全部为
公司控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具
有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
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