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2021-012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贝卡大道 666 号科技大楼三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6,171,4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郑文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郑有全先生、郑文静女士、独立董事马
群先生、常晓波先生因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丽平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晁慧霞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414,024 99.8038 757,262 0.1960 200 0.0002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414,024 99.8038 757,262 0.1960 200 0.0002
3、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474,084 99.8194 697,202 0.1805 200 0.0001
4、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619,824 99.8571 551,462 0.1428 200 0.0001
5、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907,564 99.9316 263,722 0.0682 200 0.0002
6、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414,024 99.8038 757,262 0.1960 200 0.0002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5,414,024 99.8038 757,262 0.1960 200 0.0002
8、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84,314,617 99.5191 1,856,669 0.4807 200 0.0002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381,538,21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 4,369,347 94.3037 263,722 5.6919 200 0.0044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1,149,747 95.1880 57,922 4.7953 200 0.0167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3,219,600 93.9919 205,800 6.0081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 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