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25%。其中,首次授予 1,06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0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303%;预留 26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9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Shandong Hualu-Hengsheng Chem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 常怀春
股票代码 600426
股票简称 华鲁恒升
注册资本 2,111,914,669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2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3286858L
经营范围 安全生产许可批准范围内的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范围发
电业务,许可证范围供热业务;化学肥料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
进出口业务;协议并网供电业务,技术推广服务;蒸压粉煤灰砖生
产销售、煤灰渣的生产销售。
(二)公司 2018 年-2020 年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13,114,959,474.65 14,190,478,407.87 14,356,817,45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8,376,502.03 2,453,030,877.47 3,019,652,96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64,472,647.08 2,404,142,981.45 3,011,194,056.21
益的净利润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468,616,784.22 14,231,190,946.54 12,067,947,919.07
总资产 20,549,289,345.97 18,187,250,697.71 18,657,028,592.22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6 1.508 1.8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6 1.508 1.8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085 1.478 1.85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1 18.65 2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1.88 18.28 28.25
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常怀春 董事长、总经理
2 董 岩 副董事长
3 高景宏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4 庄光山 董事、副总经理
5 张成勇 董事
6 丁建生 董事
7 刘承通 董事
8 钱逸泰 独立董事
9 曹一平 独立董事
10 娄贺统 独立董事
11 戎一昊 独立董事
12 赵敬国 监事会主席
13 杨志勇 监事
14 李广元 职工监事
15 于富红 常务副总经理
16 潘得胜 副总经理
17 张新生 副总经理
18 杨召营 副总经理
19 张 杰 副总经理
20 祁少卿 副总经理
21 高文军 董事会秘书
二、激励计划实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规范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三、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华鲁恒升 A 股普通股。
四、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25%。其中,首次授予 1,06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0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303%;预留 26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3%,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697%。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以及公司核心技术、经营、管理和技能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9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以及公司核心技术、经营、管理和技能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担任职务。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