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3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8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8,868.8620万
股的1.01%。其中首次授予6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78,868.8620万股的0.81%;预留1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78,868.8620万股的0.20%,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00年12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是一家主要从事药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医药制造业企业。公司近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5,100,597,122.86 4,915,685,873.80 4,315,764,750.22
总资产 5,402,263,342.56 4,948,271,025.56 3,517,622,75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57,533,377.08 3,311,760,597.65 2,137,127,79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256,142.49 420,850,831.96 288,836,47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14,488,407.07 377,134,989.11 250,713,898.89
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64 0.5336 0.36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64 0.5336 0.36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0 18.37 1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51 4.20 2.71
(元/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监事2名;高管层由9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核心营销骨干、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制定本激励计划。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公司于
2013年开始实施《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2015)》,
其中,公司于2016年7月完成了该激励计划第三个授予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股
票限售期为12个月,截止目前尚有1,034,300股尚未解除限售。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6年实施了《昆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6年9月完成了该激励计划所涉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截止目前尚有326,700股尚未解除限售。
公司上述激励计划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除激励目的及部分激励对象相同外,不存在直接关联。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的具体程序及方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披露的临2017-046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78,868.8620万股的1.01%。其中首次授予6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8,868.8620万股的0.81%;预留1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8,868.8620万股的0.20%,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加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为9,361,0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788,688,620股的1.19%。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核心营销骨干、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7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昆明中药有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核心营销骨干;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总经理;
4、公司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的比例
夏军 董事、集团营销委员 25 3.13% 0.03%
会主任
戴晓畅 总裁 25 3.13% 0.03%
徐朝能 副总裁、董秘 15 1.88% 0.02%
赵剑 财务总监 15 1.88% 0.02%
董少瑜 副总裁 15 1.88% 0.02%
谢波 副总裁 15 1.88% 0.02%
杨兆祥 副总裁 15 1.88% 0.02%
孙磊 副总裁 21 2.63% 0.03%
钟祥刚 副总裁、昆明中药厂 21 2.63% 0.03%
有限公司总经理
孟丽 党委书记、行政总监 15 1.88% 0.02%
姜霞 人力资源总监 15 1.88% 0.02%
周敏 质量总监 12 1.50% 0.02%
子公司总经理班子成员及核心营
销骨干,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431 53.88% 0.55%
骨干(95人)
预留部分 160 20.00% 0.20%
合计(107人) 8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