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9 股票简称:三友化工 编号:2008-0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三友化工”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增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20.35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T-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4、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申购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公告中“网下申购方法和申购程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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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8年1月18日(T日) 15:00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在当日(T日)17: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的均为无效申购。
7、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并于2008年1月23日(T+3)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8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三友化工/发行人 指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
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
销团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经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增发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
行为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权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
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网上、网下申购日/T日 指2008年1月18日(T日)元 指人民币元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12,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3,368.41万元。
3、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0.35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T-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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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
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
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6、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
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7、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三友化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
制。
8、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
间将另行公告。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交易日 日期 事项 停牌安排
上午9:30-10:30停
T-3日 2008年1月1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
牌,其后正常交易
T-2日 2008年1月16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日 2008年1月17日 网下推介,增发前最后交易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
T日 2008年1月18日
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T+1日 2008年1月21日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
T+2日 2008年1月22日
计算配售比例/中签率 全天停牌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
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
T+3日 2008年1月23日
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日下
午17:00时),网上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款解冻,网
T+4日 2008年1月24日 正常交易
下申购款验资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和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配售比例
申购类型 申购条件
/中签率网下A类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100万股以上(含100万股),8,400 a
万股以下(含8,400万股),且承诺所获配股票自上
市之日起锁定1个月网下B类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20万股(含20万股)以上,8,400 b
万股以下(含8,400万股)网上申购 最低申购股数为1000股,且为1000股的整数倍 c
本次发行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中签率趋于一致。即a≥b,b≈c。按照上述标准分入同一类型的申购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三、网下申购方法和申购程序
(一)资格的认定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境内法人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申购方式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选择网下A类申购或B类申购。网下A类申购的申购下限为100万股(含100万股),上限为8,400万股(含8,400万股);网下B类申购的申购下限为20万股(含20万股),上限为8,400万股(含8,400万股)。超过该类最低申购下限的申购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
-5-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投资者持股如达到发行人股本总额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网下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股票账户。
尚未开户登记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T)前(含该日)办妥开户手续。
2、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的方式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10-85253170。
机构投资者须于2008年1月18日(T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处:
①《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申购表》(见附件,网下A类申购和B类申购需填写不同的申购表)
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上证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支付申购定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缴纳申购定金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申购款=申购股数 本次发行价格
申购定金=申购款 20%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